合理城市化規劃圖
2011-02-16 10:31:51 來源:亞太博宇
警惕城市化"大躍進"
有報道稱,在我國200多個地級市中,有183個正在規劃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平均下來,每個省份要建"國際大都市"5個以上!這聽來倒頗有一番"雄心壯志"。然而稍加琢磨,便覺這事不靠譜。首先,我們這么一個發展中國家,就算再花幾十年的時間,能建起這么多的"國際大都市"嗎?其次,我們建這么多的"國際大都市",有必要嗎?說到底,這不過是城市化的又一次"大躍進"罷了。
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46.59%,我們只用30年時間就趕上了西方200年的城市化歷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化的推進,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拓展了經濟發展和就業空間,促進了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功不可沒。從人口意義上看,城市化是農村人口轉化為城鎮人口的過程;從地理意義上看,城市化則是一個地區的人口在城鎮相對集中的過程。我國城市化速度在20世紀80年代較為緩慢,90年代速度加快,新世紀以來則大幅提速。城市化的過程是部分農村土地變成城市用地的過程,更是農民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城市化的真正標志是進城農民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
但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卻出現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的城市化的現象。研究顯示,2001年至2007年,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建成區面積增長70.1%,但人口增長只有30%。當前,我國城鎮化率是46.59%,而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這意味著有13.6%即1.28億生活在城鎮里的人沒有真正城市化。許多進城農民并沒有成為真正的市民,還有一些農民坐地被城市化,成了"扛鋤頭的市民"。有學者把這種城市化稱作"半城市化"、"淺城市化"。一些地方推進城市化的沖動來自于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千方百計把農民土地變為建設用地,一些農民"被上樓",一些村莊成建制地變為城鎮,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時有發生,農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經濟學家認為,有"兩把剪刀"損害了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利益。一是通過強制性的征地拆遷,以非市場價格的補償,從被征地農民那里轉移財富,在城鄉之間形成城市化初次分配的"剪刀差";二是通過住房所有者以住房產權不斷吸附社會增值財富,導致有房者愈富,無房者愈窮,形成城市化二次分配的"剪刀差"。不僅如此,"半城市化"或者"淺城市化"的現象還將破壞農村中一直保留的體現優秀傳統文化的習俗。例如"禮節",不僅指禮尚往來,更有送禮、隨禮要有節度。城市在經濟建設的大潮中逐漸失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許多對忠孝節義等的推崇,而轉而"一切向錢看",農村受城市化影響較輕,還支離破碎的保留了傳統文化的獨特因子。刻意追求城市化的"大躍進"不僅不利于經濟增長,更存親手挖掘中國文化之根的威脅。一個失掉自己文化的民族無疑不能長存于世界民族之林,而親手挖掉農村的中國文化之根更無異于將自身陷于亡國滅種的境地。
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
針對這一問題,國家層面提出了建設主體功能區的設想。
主體功能區劃是指在對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以自然環境要素、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態系統特征以及人類活動形式的空間分異為依據,劃分出具有某種特定主體功能的地域空間單元。從開發內容上,可以定義為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城市化地區,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業地區,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生態地區等。主體功能區的形成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現人口與經濟合理分布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率的迫切需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區域調控水平、增強區域宏觀調控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統籌考慮未來我國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調整完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間開發結構"。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主體功能區布局的戰略構想,并首次把這個概念寫入了黨代會的政治報告。這對于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意義重大。
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最根本的影響在于改變過去國土空間開發的無序、無度和盲目狀態,這種無序、無度和盲目的開發主要表現在超越了當地的資源環境承載力。通過主體功能區規劃促使地區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因此,"十二五"國家肯定還是要大力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十二五"要在出臺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基礎上,制定完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進一步規范空間開發秩序,逐步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空間開發結構。然而,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起來尚且困難重重,在實施過程中的困難更是可想而知。"十二五"如何才能確保其順利實施?從國家長遠發展戰略角度,實行功能區域規劃勢在必行,但要有一個發展過程,要有完善的制度保證,要有成熟的市場競爭機制得以保證。分析認為,我國功能區規劃可分階段,分地區試驗進行,穩妥操作,"十二五"規劃期間,可選擇有代表性的省級經濟體進行試驗,總結經驗,探索路子,為今后全國推行功能區規劃打下基礎。分析認為,劃定限制和禁止開發的區域,是國家整體利益的體現,這種理念和原則必須信守,但實際執行過程要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在以生態涵養、保護為主的地區,主要用生態保護的指標進行考核,或者給予較大的權重;在重點和優化發展的地區,主要用經濟增長的指標考核,或者給予較大的權重。
重視中小城市的文化
而小到建設一個小的地級市,宜居城市無疑是較為適合的目標。在建設宜居城市時,應當注意結合并弘揚城市文化。
宜居城市是指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協調發展,人居環境良好,能夠滿足居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求,適宜人類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宜居城市是指氣候條件宜人,生態景觀和諧,人工環境優美,治安環境良好,適宜居住的城市,這里的"宜居"僅僅指適宜居住。廣義的宜居城市則是指人文環境與自然環境協調,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氛圍濃郁,設施舒適齊備,適于人類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這里的"宜居"不僅是指適宜居住,還包括適宜就業、出行及教育、醫療、文化資源充足等內容。"一個好的城市首先必須滿足人的需要。"人除了具有物質方面的需求外,還有精神文化上的需求。只有能同時滿足人的物質與精神兩方面需求的城市才能被稱為宜居城市。宜居城市不僅應該為人提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場所,更應為人提供放松身心、回歸自我的軟硬條件與氛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城市居民享有的閑暇越來越多,有不少時間可供自由支配,人們不再為謀生整日奔波。城市文化深厚、社會文化豐富的城市,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不會覺得自己僅僅是工作意義上的"機械的人"或生存意義上的"動物的人",才可能擁有較高的幸福指數,并對城市產生歸屬感與認同感。"文化是城市的靈魂"。城市主題文化就是城市文化中最具閃光點,最能體現地域特色的那種文化。
就以普通的中小城市江西省贛州市為例,人們普遍認為贛州市擁有"古、特、紅、綠"四種文化資源,分別指宋城文化、客家文化、紅色文化、生態文化。宋城文化集中體現在城區眾多的宋代文物古跡上,它絕大多數是以物質形態存在的。客家文化是客家群體在其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為適應和改造生存條件而創造出來的全部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總和。紅色文化是指在二十世紀30年代時期,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贛州革命斗爭留下的豐富精神文化。生態文化是當代贛南人在處理人與環境和諧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新興文化。除上述四種文化資源外,下列文化資源同樣是構成贛州城市文化體系的重要內容。即,贛文化:即江西文化,又稱江右文化,它泛指贛地從古至今所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所有成果;鎢文化:贛州素有"世界鎢都"之稱,作為享譽全國的"有色金屬之鄉",作為重要支柱產業的以鎢和稀土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基地,贛州鎢文化底蘊十分深厚,應當大力挖掘。一是用紅色文化引領宜居城市的主流思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偉大革命實踐,孕育形成了與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一脈相承的紅都精神。堅定信念、無私奉獻,執政為民、以民為本,調查研究、求真務實,為政清廉、艱苦奮斗,模范帶頭、爭創一流的紅都精神是贛州紅色文化的集中體現。在宜居城市的建設實踐中,必須用這一紅色文化占領宜居城市建設的思想陣地。二是用宋城文化提升宜居城市的歷史底蘊。贛州古城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漢初年,歷史古跡、歷史街區較多。如何在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中較好地保護好古建筑、古城墻、古街區、歷史遺址,將是我們這代人的歷史任務。贛州古城的歷史文脈應當在改革開放、生活富裕的現代得到更好的保護和修繕。三是用客家文化、贛文化豐富。贛州是客家搖籃。如何在宜居城市的建設中較好地傳承和豐富客家文化,將是體現贛州城市文化的重要課題。四是用鎢、稀土文化打造宜居城市的支柱產業。經濟富裕程度是重要的宜居城市評價指標,如何促進城市的經濟發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質生活水平仍將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務,分析贛州的國民經濟實際情況,有色金屬行業是贛州市的重要支柱產業,也是有別于其他城市的工業背景之一。如何做大做強有色金屬行業,將是宜居城市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五是用生態文化培育發展宜居城市的綠色經濟。要用在強調經濟發展的同時,極為注重對環境的保護,不能為提高GDP而使自然環境遭受破壞。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一篇名為《談談綠色GDP》的文章中指出:經濟發展和環境是密切相關的,經濟產出總量增加的過程,必然是自然資源消耗增加的過程,也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過程。只有堅持發展綠色經濟,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才能更好地實現良性循環。
有報道稱,在我國200多個地級市中,有183個正在規劃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平均下來,每個省份要建"國際大都市"5個以上!這聽來倒頗有一番"雄心壯志"。然而稍加琢磨,便覺這事不靠譜。首先,我們這么一個發展中國家,就算再花幾十年的時間,能建起這么多的"國際大都市"嗎?其次,我們建這么多的"國際大都市",有必要嗎?說到底,這不過是城市化的又一次"大躍進"罷了。
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46.59%,我們只用30年時間就趕上了西方200年的城市化歷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化的推進,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拓展了經濟發展和就業空間,促進了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功不可沒。從人口意義上看,城市化是農村人口轉化為城鎮人口的過程;從地理意義上看,城市化則是一個地區的人口在城鎮相對集中的過程。我國城市化速度在20世紀80年代較為緩慢,90年代速度加快,新世紀以來則大幅提速。城市化的過程是部分農村土地變成城市用地的過程,更是農民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城市化的真正標志是進城農民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
但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卻出現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的城市化的現象。研究顯示,2001年至2007年,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建成區面積增長70.1%,但人口增長只有30%。當前,我國城鎮化率是46.59%,而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這意味著有13.6%即1.28億生活在城鎮里的人沒有真正城市化。許多進城農民并沒有成為真正的市民,還有一些農民坐地被城市化,成了"扛鋤頭的市民"。有學者把這種城市化稱作"半城市化"、"淺城市化"。一些地方推進城市化的沖動來自于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千方百計把農民土地變為建設用地,一些農民"被上樓",一些村莊成建制地變為城鎮,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時有發生,農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經濟學家認為,有"兩把剪刀"損害了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利益。一是通過強制性的征地拆遷,以非市場價格的補償,從被征地農民那里轉移財富,在城鄉之間形成城市化初次分配的"剪刀差";二是通過住房所有者以住房產權不斷吸附社會增值財富,導致有房者愈富,無房者愈窮,形成城市化二次分配的"剪刀差"。不僅如此,"半城市化"或者"淺城市化"的現象還將破壞農村中一直保留的體現優秀傳統文化的習俗。例如"禮節",不僅指禮尚往來,更有送禮、隨禮要有節度。城市在經濟建設的大潮中逐漸失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許多對忠孝節義等的推崇,而轉而"一切向錢看",農村受城市化影響較輕,還支離破碎的保留了傳統文化的獨特因子。刻意追求城市化的"大躍進"不僅不利于經濟增長,更存親手挖掘中國文化之根的威脅。一個失掉自己文化的民族無疑不能長存于世界民族之林,而親手挖掉農村的中國文化之根更無異于將自身陷于亡國滅種的境地。
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
針對這一問題,國家層面提出了建設主體功能區的設想。
主體功能區劃是指在對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等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以自然環境要素、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態系統特征以及人類活動形式的空間分異為依據,劃分出具有某種特定主體功能的地域空間單元。從開發內容上,可以定義為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城市化地區,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業地區,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生態地區等。主體功能區的形成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現人口與經濟合理分布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率的迫切需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區域調控水平、增強區域宏觀調控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統籌考慮未來我國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按照主體功能定位調整完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間開發結構"。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主體功能區布局的戰略構想,并首次把這個概念寫入了黨代會的政治報告。這對于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意義重大。
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最根本的影響在于改變過去國土空間開發的無序、無度和盲目狀態,這種無序、無度和盲目的開發主要表現在超越了當地的資源環境承載力。通過主體功能區規劃促使地區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因此,"十二五"國家肯定還是要大力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十二五"要在出臺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基礎上,制定完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進一步規范空間開發秩序,逐步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空間開發結構。然而,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起來尚且困難重重,在實施過程中的困難更是可想而知。"十二五"如何才能確保其順利實施?從國家長遠發展戰略角度,實行功能區域規劃勢在必行,但要有一個發展過程,要有完善的制度保證,要有成熟的市場競爭機制得以保證。分析認為,我國功能區規劃可分階段,分地區試驗進行,穩妥操作,"十二五"規劃期間,可選擇有代表性的省級經濟體進行試驗,總結經驗,探索路子,為今后全國推行功能區規劃打下基礎。分析認為,劃定限制和禁止開發的區域,是國家整體利益的體現,這種理念和原則必須信守,但實際執行過程要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在以生態涵養、保護為主的地區,主要用生態保護的指標進行考核,或者給予較大的權重;在重點和優化發展的地區,主要用經濟增長的指標考核,或者給予較大的權重。
重視中小城市的文化
而小到建設一個小的地級市,宜居城市無疑是較為適合的目標。在建設宜居城市時,應當注意結合并弘揚城市文化。
宜居城市是指經濟、社會、文化、環境協調發展,人居環境良好,能夠滿足居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求,適宜人類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宜居城市是指氣候條件宜人,生態景觀和諧,人工環境優美,治安環境良好,適宜居住的城市,這里的"宜居"僅僅指適宜居住。廣義的宜居城市則是指人文環境與自然環境協調,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氛圍濃郁,設施舒適齊備,適于人類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這里的"宜居"不僅是指適宜居住,還包括適宜就業、出行及教育、醫療、文化資源充足等內容。"一個好的城市首先必須滿足人的需要。"人除了具有物質方面的需求外,還有精神文化上的需求。只有能同時滿足人的物質與精神兩方面需求的城市才能被稱為宜居城市。宜居城市不僅應該為人提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場所,更應為人提供放松身心、回歸自我的軟硬條件與氛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城市居民享有的閑暇越來越多,有不少時間可供自由支配,人們不再為謀生整日奔波。城市文化深厚、社會文化豐富的城市,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不會覺得自己僅僅是工作意義上的"機械的人"或生存意義上的"動物的人",才可能擁有較高的幸福指數,并對城市產生歸屬感與認同感。"文化是城市的靈魂"。城市主題文化就是城市文化中最具閃光點,最能體現地域特色的那種文化。
就以普通的中小城市江西省贛州市為例,人們普遍認為贛州市擁有"古、特、紅、綠"四種文化資源,分別指宋城文化、客家文化、紅色文化、生態文化。宋城文化集中體現在城區眾多的宋代文物古跡上,它絕大多數是以物質形態存在的。客家文化是客家群體在其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為適應和改造生存條件而創造出來的全部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總和。紅色文化是指在二十世紀30年代時期,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贛州革命斗爭留下的豐富精神文化。生態文化是當代贛南人在處理人與環境和諧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新興文化。除上述四種文化資源外,下列文化資源同樣是構成贛州城市文化體系的重要內容。即,贛文化:即江西文化,又稱江右文化,它泛指贛地從古至今所創造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所有成果;鎢文化:贛州素有"世界鎢都"之稱,作為享譽全國的"有色金屬之鄉",作為重要支柱產業的以鎢和稀土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基地,贛州鎢文化底蘊十分深厚,應當大力挖掘。一是用紅色文化引領宜居城市的主流思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偉大革命實踐,孕育形成了與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一脈相承的紅都精神。堅定信念、無私奉獻,執政為民、以民為本,調查研究、求真務實,為政清廉、艱苦奮斗,模范帶頭、爭創一流的紅都精神是贛州紅色文化的集中體現。在宜居城市的建設實踐中,必須用這一紅色文化占領宜居城市建設的思想陣地。二是用宋城文化提升宜居城市的歷史底蘊。贛州古城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漢初年,歷史古跡、歷史街區較多。如何在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中較好地保護好古建筑、古城墻、古街區、歷史遺址,將是我們這代人的歷史任務。贛州古城的歷史文脈應當在改革開放、生活富裕的現代得到更好的保護和修繕。三是用客家文化、贛文化豐富。贛州是客家搖籃。如何在宜居城市的建設中較好地傳承和豐富客家文化,將是體現贛州城市文化的重要課題。四是用鎢、稀土文化打造宜居城市的支柱產業。經濟富裕程度是重要的宜居城市評價指標,如何促進城市的經濟發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質生活水平仍將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務,分析贛州的國民經濟實際情況,有色金屬行業是贛州市的重要支柱產業,也是有別于其他城市的工業背景之一。如何做大做強有色金屬行業,將是宜居城市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五是用生態文化培育發展宜居城市的綠色經濟。要用在強調經濟發展的同時,極為注重對環境的保護,不能為提高GDP而使自然環境遭受破壞。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一篇名為《談談綠色GDP》的文章中指出:經濟發展和環境是密切相關的,經濟產出總量增加的過程,必然是自然資源消耗增加的過程,也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過程。只有堅持發展綠色經濟,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才能更好地實現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