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減稅重在改善民生
2011-12-30 11:10:44 來源:蘭瑞環球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日前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中央財政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繼續完善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包括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落實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各項政策、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范圍等。
此番講話顯然體現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此前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財政政策要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加大民生領域投入,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嚴格財政收支管理,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毫無疑問,在全球經濟復蘇以及國內經濟錯綜復雜的環境下,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尤其是進一步完善結構性減稅,對于穩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不過,在目前間接稅比重比例過高的體制下,要解決我國經濟發展以及民生消費等問題,關鍵還是要推動間接稅改革。
所謂"結構性減稅",有別于全面的、"一刀切"式的減稅,其本質上并不是一味地要求降低整體稅收水平,而是通過增減之間的平衡與調整,說白了就是為達到特定目標而針對特定群體、特定稅種來削減稅負水平,一方面是調整經濟結構,另一方面是減輕企業居民的稅收負擔,以此來維持經濟的穩定增長。
"結構性減稅"首次出現在2008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彼時,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而言,確實有一定積極作用。根據財稅部門的數據顯示,一年大概減免的稅費為5000億元。
當然,不容忽視的是,我們的減稅政策仍然太少,力度也不夠。中國企業稅率本來就高,拿企業所得稅來說,前幾年我國合并了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但這與新加坡、俄羅斯、英國、美國等國家相比,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仍然不低。而且,在減免稅費的同時,不少地方的稅務部門加大了稅收征收的力度,各種方式一定程度上給企業帶來了額外負擔。
如果說稅負是否過高尚無定論的話,那么,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主的流轉稅體系所導致的稅負分布不均衡、稅制結構不合理幾乎已無爭議。僅以2010年為例,增值稅占去了全部稅收收入的39.5%,消費稅和營業稅分別占比9.9%和14.4%。流轉稅的特征是在生產至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環環征收,過于倚重流轉稅帶來的弊端是,賦稅或許會重復征收,并在最后進入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成為影響物價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改革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格局,亦是控制通貨膨脹、調整經濟結構轉型所需。
需要強調的是,相比增加收入對整個社會階層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言,減稅、減負的效果具有著廣闊的鯰魚效應,民眾的感受也會更加直接。而在經濟發展不斷提高的時候,如何通過此輪結構性減稅政策,有效地改善民生是社會廣為關注的問題。因此,從普通百姓的角度而言,最直接的就是一個收入和支出,也是最容易見成效的地方。
可以看到,自今年9月份正式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以后,工薪階層的稅負有所緩解,這是無疑的。但是在目前的稅制環境下,一方面,"一刀切"的征收體制忽視居民個人生活負擔帶來很大缺陷。顯然,推動個人所得稅向綜合負擔的稅負體制改革一樣值得公眾期待。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的消費轉型升級,在間接稅體制下,大量生活必需品價格過高讓老百姓面臨著更大壓力。可見,調整相應的稅率對于緩解居民的物價壓力是一個重要措施。比如通過減免農副產品各種稅費,讓利于民,擴大消費,亦是明智之舉。此外,在經濟形勢嚴峻時期,通過各種優惠措施的組合,來減輕企業負擔,留下提高職工工資的空間,也是響應擴大內需政策的良方,比如當前已然開始施行的小微企業減負、第三產業營業稅轉增值稅試點等。
此番講話顯然體現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此前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財政政策要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加大民生領域投入,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嚴格財政收支管理,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毫無疑問,在全球經濟復蘇以及國內經濟錯綜復雜的環境下,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尤其是進一步完善結構性減稅,對于穩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不過,在目前間接稅比重比例過高的體制下,要解決我國經濟發展以及民生消費等問題,關鍵還是要推動間接稅改革。
所謂"結構性減稅",有別于全面的、"一刀切"式的減稅,其本質上并不是一味地要求降低整體稅收水平,而是通過增減之間的平衡與調整,說白了就是為達到特定目標而針對特定群體、特定稅種來削減稅負水平,一方面是調整經濟結構,另一方面是減輕企業居民的稅收負擔,以此來維持經濟的穩定增長。
"結構性減稅"首次出現在2008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彼時,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而言,確實有一定積極作用。根據財稅部門的數據顯示,一年大概減免的稅費為5000億元。
當然,不容忽視的是,我們的減稅政策仍然太少,力度也不夠。中國企業稅率本來就高,拿企業所得稅來說,前幾年我國合并了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但這與新加坡、俄羅斯、英國、美國等國家相比,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仍然不低。而且,在減免稅費的同時,不少地方的稅務部門加大了稅收征收的力度,各種方式一定程度上給企業帶來了額外負擔。
如果說稅負是否過高尚無定論的話,那么,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主的流轉稅體系所導致的稅負分布不均衡、稅制結構不合理幾乎已無爭議。僅以2010年為例,增值稅占去了全部稅收收入的39.5%,消費稅和營業稅分別占比9.9%和14.4%。流轉稅的特征是在生產至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環環征收,過于倚重流轉稅帶來的弊端是,賦稅或許會重復征收,并在最后進入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成為影響物價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改革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格局,亦是控制通貨膨脹、調整經濟結構轉型所需。
需要強調的是,相比增加收入對整個社會階層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言,減稅、減負的效果具有著廣闊的鯰魚效應,民眾的感受也會更加直接。而在經濟發展不斷提高的時候,如何通過此輪結構性減稅政策,有效地改善民生是社會廣為關注的問題。因此,從普通百姓的角度而言,最直接的就是一個收入和支出,也是最容易見成效的地方。
可以看到,自今年9月份正式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以后,工薪階層的稅負有所緩解,這是無疑的。但是在目前的稅制環境下,一方面,"一刀切"的征收體制忽視居民個人生活負擔帶來很大缺陷。顯然,推動個人所得稅向綜合負擔的稅負體制改革一樣值得公眾期待。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的消費轉型升級,在間接稅體制下,大量生活必需品價格過高讓老百姓面臨著更大壓力。可見,調整相應的稅率對于緩解居民的物價壓力是一個重要措施。比如通過減免農副產品各種稅費,讓利于民,擴大消費,亦是明智之舉。此外,在經濟形勢嚴峻時期,通過各種優惠措施的組合,來減輕企業負擔,留下提高職工工資的空間,也是響應擴大內需政策的良方,比如當前已然開始施行的小微企業減負、第三產業營業稅轉增值稅試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