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交易辦法有望升格法規
2012-04-17 12:31:06 來源:蘭瑞環球
五年來,五部門規章難以終結的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混亂"關系,有望迎來國務院層面行政法規的進一步規范。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在近日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商務部等五部門將結合目前正在進行的專項清理工作,修訂完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簡稱《零供交易辦法》),并爭取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零售商和供應商每年初簽訂合同時,雙方將約定一年內的收費金額,目前以促銷服務費項目打包統一收取,包括促銷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和產品推廣費等不同名目的費用。為了避免亂收費推高進場成本,2006年7月由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和工商總局五部門聯合發布《零供交易辦法》,并于當年11月15日起施行,明確提出不讓征收進場費和條碼費等費用,然而時過境遷,名義上沒了進場費又變出一些新的名目,甚至仍頂風作案對其中部分明令禁止的收費內容繼續收費,總體數量非但沒減少,反而增加了。根據有關部署,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商務部等五部門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以期規范促銷服務費、禁止違規收費、落實明碼標價。不過,由于當前零供之間尤其是大零售和小供應商之間市場地位的不平等,即便是上報國務院由原來的部門規章升級為行政法規,實施起來也面臨執行難度。要想徹底禁止零售商的一些收費行為執行起來難度很大,最好的辦法就是防止零售商形成壟斷,從而給中小供應商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