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戶籍改革,小城落戶不設限
2013-11-18 12:52:50 來源:蘭瑞環球
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全會又決定,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決定》提出,要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即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以進一步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至于如何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決定》指出,要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首先,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其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決定》亦提到,要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可以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此外,《決定》還指出,進一步完善設市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而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理權,同時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