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億新興產業引導基金落地在即
2016-07-06 12:16:57
為助力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
目前,基金實體即將組建完成,這意味著由政府主導的基金運行實體機構即將建成,未來,這一機構可以委托銀行撥付資金,并對銀行進行考核,另外,還可將創業企業篩查選擇的任務交給專業團隊管理。
據《方案》規定,處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領域的,屬于初創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消化吸收再創新屬性的創新型企業,有可能獲得投資。在投資方式上,國務院本次提出,將“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通過股權方式來投資”。
事實上,早在2015年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已考慮到了基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的事宜。李克強當時表示,可以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運營,自助投資決策。在基金收益分配時,實行先回本、后分紅,“社會出資人可優先分紅,國家出資收益可適當讓利,收回資金優先用于基金滾存使用”。此外,李克強還表示,這筆基金總額將達400億元。
本次文件的初衷是扶持處于創業初、早、中期的企業,但在企業達到上市條件,政府引導階段結束以后,基金是否會撤出、將在何時撤出、如何撤出,都還有待基金退出機制的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