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批中央環保督察全面啟動
2016-07-20 12:40:21
被稱為我國最高規格的環保督察全面啟動。
今年初,環保部曾披露,我國將開啟更高級別的環保督察制度即中央環保督察,而這一制度設計還是源于去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此后,中央環保督察組率先在河北開展了環保督察試點,雷厲風行的態度以及反饋問題之尖銳震驚業內,包括原負責省委領導沒有真抓環保等問題直接出現在了反饋情況中。
其實,此前環保部已經設有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六大督察中心,代表環保部督政,而約談地方則由環保部環境監察局或者環保督察中心具體操作。無論是環保部環境監察局還是區域環保督察中心,都是環保部的部屬機構,對于與環保部平級的省政府和組織任免權受制于省級黨委的地市級政府而言,督察與約談并沒有太大“殺傷力”,地方陽奉陰違現象時有發生。
而且,西北督察中心主任趙浩明等人曾公開撰文指出,隨著地方政府環保職責明確、環境監管執法的強化,區域督察中心的督察工作、運行模式也出現“不適應”。具體來說,有專家分析稱,從職能定位上看,區域督察中心的確是在履行行政執法單位的職能,但區域督察中心只是事業單位,甚至不是屬于環保部的內設機構或分局,要監督政府和行政部門地位比較尷尬。其實,在業內看來,地方保護主義已經成為環保政策落實過程中一個長期難以逾越的阻礙,這也是督察制度不斷“升級”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