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碎步推進,員工持股重新“試水”
2016-08-19 12:01:28
《意見》明確,此次試點級別在央企三級及以下處于充分競爭領域的商業類企業,遵守“以崗定股、動態調整”的原則,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開展員工持股,員工入股應主要以貨幣出資,入股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每股凈資產評估值等。年內啟動實施首批試點,成熟一戶開展一戶,2018年年底視情況適時擴大試點。
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比較而言,以往的員工持股側重于解決國有企業改革中某個方面的問題,而這次員工持股的改革目標定位更高,是要通過員工持股這一制度安排,總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進一步有效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激發國有企業內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