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不得趕農民上樓
2013-02-04 11:13:23
中共中央、國務院剛于1月31日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2月1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由于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動,2.6億萬農民進入了城鎮和二三產業就業,人口流出的農村地區村莊出現了“空村化”現象。一些地方積極推行村莊拆并,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的目的是增加城市建設用地。他強調,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以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居住區”,土地流轉必須符合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權益。陳錫文指出,2.6億萬農民進城后,農村主要產業仍然還是農業,但拆并村莊后,生產上還不如過去方便,也沒有解決農民的擴大就業問題,因此在很多建了新村的地方,青壯年勞動力仍在外打工,使新村成為“空村”,村里是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此外,不少村莊拆遷和合并,并不符合農民意愿。陳錫文表示,在城鎮規劃區以外,很多地方遲早會變成城鎮的一部分,如果符合條件,早或者晚一兩年,只要農民有意愿就可以,所以文件特別強調村莊的拆并、農民的遷移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能強迫拆并。陳錫文表示,公司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民土地,對于農業發展、農產品供給是不利的。對違背農民意愿、損害農民土地權益、改變土地所有權、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要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