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試點巨災保險
2014-01-03 08:37:45 來源:蘭瑞環球
中國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宣布,作為我國巨災保險首批試點地區,《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于2013年12月30日經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由此,巨災保險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起來了。據深圳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市巨災保險制度是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政府巨災救助保險是由深圳市政府出資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用于巨災發生時對所有在深人員的人身傷亡救助和核應急救助;第二部分巨災基金是由深圳市政府撥付一定資金建立,主要用于承擔在政府巨災救助保險賠付限額之上的賠付,且巨災基金可廣泛吸收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第三部分個人巨災保險則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相關巨災保險產品,居民自愿購買,主要滿足居民更高層次、個性化的巨災保險需求。
據悉,深圳巨災保險制度有五個方面的特點:一是"三位一體"的巨災制度體系。搭建了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巨災基金和商業性個人巨災保險共同組成的"三位一體、有機結合"的巨災保險制度體系;二是保障覆蓋全。巨災保險保障的對象為災害發生時處于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人口,含戶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深圳出差、旅游等人員,實現了全覆蓋;三是保障災種多。深圳市巨災救助保險包括地震、臺風、海嘯、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內澇等巨災,以及由自然災害引發的核事故風險,基本上涵蓋了一般性巨災及特殊核風險;四是在全國率先設立巨災基金;五是帶動居民個人巨災保險意識的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