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零售出口可享退免稅政策
2014-01-10 09:12:52 來源:蘭瑞環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月9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可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通知》對相關概念做了界定。其中,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不適用《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電子商務出口是近年外貿發展的新方式。很多電子商務企業從事小額對外貿易活動,通過快遞、郵件等方式運送貨物,出口數量較多但金額較小。過去,這部分電子商務企業由于無法提供報關單等材料,無法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該政策意味著困擾我國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久的出口退稅制度"瓶頸"已被突破,此項政策將大大降低相關企業的成本,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同時對于促進外貿企業轉型升級也將帶來利好效應。商務部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約1.6萬億元,2012年達到約2萬億元。2012年我國外貿增速為6.2%,而跨境電子商務貿易規模同比增速超過25%。專家預計,2013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會繼續擴大,同比增速將達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