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紅線劃定地方將留有發揮空間
2014-01-29 09:50:05 來源:蘭瑞環球
1月28日,環保部公布消息稱,日前該部已印發我國首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綱領性技術指導文件《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今后,環保部將全面展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根據《指南》定義,生態紅線即對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關鍵作用,在提升生態功能、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資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須嚴格保護的最小空間范圍與最高或最低數量限值,具體包括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和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可簡稱為生態功能紅線、環境質量紅線和資源利用紅線。雖然此前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內容也時常被各部門、各地提及,但真正被寫入我國重要政策中還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據悉,《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是我國首次明確提出要劃定生態紅線并將其列入全會文件中。
在一般民眾眼中,傳統意義上的生態紅線主要指的是生態功能紅線,對此,《指南》將其分為生態服務保障紅線、生態脆弱區保護紅線、生物多樣性保護紅線三種,其中生態保障紅線主要指提供生態調節與文化服務,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必需生態區域。對于生態功能紅線的劃分,《指南》明確,國家層面劃定并監管國家級生態功能紅線,各地應劃定并監管地方級生態功能紅線,國家將給地方劃定生態功能紅線留有發揮空間,令各地因地制宜地開展地方級紅線劃定。
不過針對其中國家將給地方劃定生態功能紅線留有發揮空間的內容,業內認為,地方很可能因經濟沖動使得紅線劃定力度打折扣,應加大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度。